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做好我省2014年接收省外院校毕业生来青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关于青海生源毕业生
1.对在青海省内已联系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果就业单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请将《报到证》直接派往接收单位,档案、户口随同迁转;对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请将《报到证》派往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由其进行档案、户口等人事代理服务。
2.对未联系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将《报到证》派往学生家庭所在州(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转到家庭所在州(市)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户口迁回原迁出地。青海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再接收毕业生档案。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在青海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教育厅窗口办理《报到证》改签手续;超过两年择业期的,不再负责办理《报到证》改签等有关就业手续。
3.联系到外省就业的青海生源毕业生,无须办理同意出省就业的有关证明,各学校凭毕业生申请可直接派遣。如果在省外就业,但需回青海省落户的,请将其《报到证》派回学生家庭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也转入学生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户口迁回原迁出地。如果青海生源毕业生在外省就业,后又要求回青海省就业的,需由原签发《报到证》的部门将其改派回青海省后我省才予以接收。
4.省外高校在我省招收的定向、委培生应回原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改变就业去向的,须经原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凡未经过我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录取的高校毕业生,我省不办理接收手续。
二、关于外省生源毕业生
凡在我省联系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相关就业手续。毕业生前往接收单位报到前,须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教育厅窗口审核并登记备案。
三、毕业生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教育厅窗口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持派到青海省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非青海生源毕业生来报到时,还必须加持经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签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四、我省从2014年7月初开始接待、办理省外院校来青毕业生的报到手续,提前不予接待。
五、请各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此函转发本省内院校,并发布在相关网站上告知各高校及毕业生。
六、我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归口省教育厅管理,有关毕业生的派遣、寄档和名单反馈等工作事宜,请直接与青海省教育厅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
办理部门: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教育厅窗口
联 系 人:赵虎、孔繁洁
地 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邮政编码:810008
联系电话:0971-5115614
附件:青海省各州(市)、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通讯录
2014年5月6日
附件:
青海省各州(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通讯录
就业工作部门名称 | 邮 编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西宁市人才交流中心 | 810000 | 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142号 | 0971-6110146 |
大通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810100 | 青海省大通县桥头镇 | 0971-2726629 |
湟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811600 | 青海省湟中县鲁沙尔镇 | 0971-2234128 |
湟源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812100 | 青海省湟源县城关镇 | 0971-2432769 |
海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810600 | 青海省平安县平安镇 | 0972-8687175 |
海西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817000 | 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 | 0977-8224877 |
格尔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816000 |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 | 0979-8414227(076) |
海南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813000 |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 | 0974-8513856 |
海北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810200 | 青海省海北州西海镇 | 0970-8645275 |
黄南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811300 | 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隆务镇 | 0973-8721698 |
果洛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814000 | 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 | 0975-8384836 |
玉树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815000 | 青海省玉树州玉树县结古镇 | 0976-8822218 |
青海油田人才交流中心 | 736202 | 甘肃省敦煌市七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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