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档案管理;
2、依据档案材料,为毕业生出具相关存档证明;
3、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档案保管时间为二年(自毕业之日起)。档案保管期限内,毕业生可随时携带接收证明或调档函等相关材料,到我处办理档案及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但就业手续(就业报到证)、党员组织关系需由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材料到我中心办理。

1.身份证或调档函原件及复印件。

 

1、档案查阅函(介绍信)原件。

2、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党员)。

3、查阅人工作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1、现场查询:身份证或毕业证复印件。:

2、电话查询:提供姓名、毕业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咨询电话:0431-84657570,0431-84657571)。

1、档案转接过程中,如发现档案有拆、损痕迹,我单位有权要求重新核档、封档或拒绝接收。:

2、办理档案转出手续,需同时将本人的党员组织关系、集体户口一并迁出,就业代理协议随之终止。

3、以上业务均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人另须提供档案所有人授权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