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政策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海南省接收2014年外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06
政策法规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海南省接收2014年外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4-3-6 0:00:00

 

 

 

琼人函〔2014〕16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海南省接收2014年外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海南省接收外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外省院校海南生源回琼毕业生、外省院校非海南生源来琼就业毕业生)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毕业时已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请直接将其《就业报到证》派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将档案直接寄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将档案寄至用人单位指定为其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人才服务机构。

二、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海南生源高校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派至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报到,档案寄到其户籍所在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就业局(具体地址见附件)。

三、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毕业生档案需通过机要方式转递。凡毕业生个人自带的档案,我省一律不予接收。

    四、海南生源毕业生跨省就业的,无需我省出具同意跨省就业的证明,培养院校可按就业单位所在省(市、区)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五、对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六、我省自7月1日开始办理外省院校毕业生报到手续。《就业报到证》派至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到我局办理报到签转手续。《就业报到证》派至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和《户口迁移证》等材料直接到相关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七、2014年外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0898-65351699、65341724  传真:0898-65311034

地    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琼苑宾馆斜对面)

邮    编:570203

 

附件:海南省各市县接收毕业生档案单位通讯地址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14年3月6日

附件:  
  附件 市县接收档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