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政策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册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9

一、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政策依据

  1、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长银发〔2020〕186号)

  2、《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

(二)贷款发放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自主创业人员,包括:

  1、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残疾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持有相关证件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持有相关材料的刑满释放人员;

  5、持有高校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6、持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出具的认定材料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具有农村户籍,且持有以下任一材料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务工单位为其征缴社会保险记录;与务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务工单位支付工资材料;村委会出具的有关材料;

  8、具有农村户籍,且在农村自主创业的农民;

  9、电商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的网络商户;

  10、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1、以上人员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

  2、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合作社等各类创业实体)。

  (2)省内登记注册,中小微企业当年(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无法查询的,企业出具承诺书)。

    (三)贷款额度

  1、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

  2、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20万元。

  3、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为400万元。

   (四)贷款期限   

  1、对个人创业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对企业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中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同一法人,不能同时申请个人和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五)贷款贴息政策

  新发放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1、个人贷款20万元以下及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分担比例7:3:0。

  2、中型企业及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由省和市县共同承担,分担比例为5:5。

(六)贷款发放程序

  1、贷款申请人向当地人社部门担保机构提出申请;

  2、人社部门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对贷款申请人项目进行现场审核;

  4、签订有关合同、办理贷款手续;

  5、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七)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

  1、自然人反担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具备担保能力的人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抵押反担保。按有关规定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设备、车辆、使用权、经营权、房产等;

  3、质押反担保。自然人或企业拥有的银行存单、股权、债权、国库券等。

全州各县(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州本级 2879087          延吉市 2368162

敦化市 6227235          和龙市 4220171

龙井市 5037325         汪清县 8813843

珲春市 8176050        图们市 3626664

安图县 5896326

 

二、初次创业补贴政策

(一)政策依据

  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初次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20号)

(二)补贴对象

  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

(三)补贴条件

  基本条件: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1、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

  2、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3、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4、返乡农民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分别满6个月、12个月,且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乡镇以下;

  5、退役军人: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乡镇以下。

(四)补贴标准

  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和返乡退役军人满足条件的一次性给予补贴5000元;返乡农民工符合正常运营满6个月条件的给予补贴2500元,达到满12个月条件的,再次补贴2500元。

(五)工作程序

  申请人向注册地县(市)人社部门或所属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人社部门或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后,通过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核查。对核查通过人员予以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市)人社部门或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在《吉林省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按季汇总生成《吉林省初次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或个人银行账户。

(六)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需填写《吉林省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返乡农民工户口簿及外出务工证明,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合同;以及下列任意一项正常运营证明,创办企业可提供支付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纳税或免税凭证,个体经营可提供销售服务明细、进货清单凭证、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

 此外,企业还需提供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其他银行卡账号。

全州各县(市)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咨询服务电话

州本级 2879116          延吉市 2368129

敦化市 6266098          和龙市 4249960

龙井市 5037335          汪清县 8813205

珲春市 8176053          图们市 3668523

安图县 5896388

三、延边州高校毕业生人才服务政策

1.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应该包含哪些材料?

  在国内就读于大中专院校的全日制毕业生,其档案材料主要为学籍材料,主要包括高中(或中专)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考材料、党团材料、高校形成的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及大中专院校形成的成绩单和报到证等。在国外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将国外形成的学位学历材料和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归档。

2.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档案如何保管?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单位直接接收和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服务;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应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人事档案属于国家财产,不允许个人自带或保存。

3.档案已在人才服务机构托管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如何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存档人就业后,拟将档案转递至单位(必须是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时,需由档案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或称“商调函”),经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经代办人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可以现场申请档案转递手续。如存档人是按照集体管理的档案,办理档案调出手续时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在州人才服务中心保管档案的流动人员还可通过“延边州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档案业务线上办”渠道在线申请调档手续,最后通过机要通信将档案转出至调档单位。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哪些人员的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5.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转递;

(2)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3)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4)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5)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6)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7)党组织关系的接转等。

6.什么是实名制登记?

  为了全面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制定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对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帮扶,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要求,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开展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名制登记工作。 

7.如何进行实名制登记?

  每年7月1日起,对离校三年内未就业的、且有就业意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均可到求职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进行未就业实名登记。

8.实名制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实名制登记内容由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就业服务和求职意向等方面组成。

9.进行实名制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凡符合登记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进行未就业登记。

10.为什么要进行实名制登记?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据登记毕业生的需求,为毕业生免费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参加就业见习、获取小额担保贷款、享受创业和社会保险补贴、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参加创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

11.什么是青年就业见习?

  青年就业见习是指为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就业,组织就业见习对象到就业见习单位参加一定期限的就业培训和实岗锻练。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不得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12.参加就业见习的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

13.参加就业见习的程序?

  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后,可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进行实名制登记,并根据提供的就业见习岗位申报参加就业见习,然后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组织。

14.参加就业见习的待遇?

  中职(含技工院校)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是属地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补贴标准是属地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企业再为见习生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见习补贴资金由属地财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就业见习期间不能签劳动合同,单位不能给交社保。

15.什么是求职创业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是州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及以上高校,给予毕业学年困难学生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五类人能享受: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一次性给1500元)

  2.残疾学生(一次性给1500元)

  3.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一次性给1500元)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特困人员中的学生(一次性给1500元)

  5.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一次性给800元)。

  求职创业补贴由州内学校向属地人社局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9月初,所需资金由属地财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补贴资金汇入学生个人账户。

16.什么是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代偿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普通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到省内乡镇(不含市区街道)以下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3整年以后,可按规定申请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自2019年起,非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赴我省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满3整年享受同等政策。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代偿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按照学生攻读最后学历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并采取分年给予补偿代偿的方式发放。

17.什么是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

  大学生创业园是以创业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结合当地产业优势和经济发展需要,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低租金、低费率的创业环境,开展政策咨询、项目评估、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帮扶、跟踪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具备形成企业创办、成长、出园、滚动孵化功能的创业实体。大学生创业园分为省级、州级和县级。省级大学生创业园由省人社厅审批,省人社厅给予资金补贴和政策支持;州级和县级大学生创业园分别由州人社局和县(市)人社局审批。

18.求职人员参加招聘会应注意哪些问题?

  (1)会前准备好求职所需资料(求职简历等),明确自己的求职定位,要去什么地方、哪类单位、做什么样的工作、对职位有什么要求等,做到心中有数;(2)认真研究招聘会信息公告,查找自己的专业和感兴趣的单位,然后直接去其所在展位,以便提高应聘效率;(3)进入招聘会场后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丢失;(4)如果单位不能当场签约,要留下个人自荐书、简历等材料以方便单位以后及时联系到你。

延边州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咨询电话

1.州人才:2879095

2.延吉市: 2523066

3.珲春市:8176033

4.图们市:3663501

5.敦化市:6252730

6.龙井市:5037326

7.和龙市:4230213

8.汪清县:8814855

9.安图县:5896389

四、事业单位招聘政策

 

(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

  按照中共延边州委、延边州人民政府、延边军分区联发《延边州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延州发〔2020〕1号),每年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报考条件一般为: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从延边州应征报名服义务兵。

  2.学历条件:符合高校毕业生春季应征入伍学历认证条件,即具有延边州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往届毕业生。

  3.年龄条件:符合应征服义务兵役年龄,其中男性不超过24周岁;女性不超过22周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6周岁。

报考资格及范围:

  1.男性报考人员经兵役机关审核符合体检、政治考核合格条件的方可报考。其中体检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政治考核合格。男兵由县(市)征兵办批准入伍。

  2.女性报考人员应当经州征兵办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女兵由省征兵办批准入伍。

  3.此次招聘以州征兵办面向社会公示且无异议符合征兵体检、政治考核合格条件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为招聘对象。未在公示范围内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州征兵办公示后,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调剂、拟聘用公示、签订协议书等程序,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期间(2年)内,招聘单位为其保留岗位。受聘人员被批准退出现役30日内,持《安置协议书》到所在县(市)人社局和报考岗位所属事业单位报到。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般为:

  1、年龄。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等级岗位用人差异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一般招聘年龄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八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以及艰苦边远、贫困、少数民族、边境等“四类”地区县(市)、乡(镇)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四类’地区基层事业单位”)招聘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性别。一般招聘岗位,原则上不得设置性别要求。

  3、民族。一般招聘岗位,原则上不设置民族条件。民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需要设置民族条件的,以及法律法规对特殊事业单位、特殊岗位聘用人员民族条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政治面貌。不得设置与招聘岗位工作性质无关的政治面貌条件。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需要聘用人员具备相关政治面貌条件的,可以按照实际需要设置。其中,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要明确包括中共预备党员。

  5、学历、学位。一般应设置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专业。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与岗位工作需要相适应。

 

延边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

政策咨询电话:2879067

五、专技处惠企人才政策

 

1.支持企业人才参加人才分类认定。以人才所在企业层次规模、利润纳税额度、带动就业人数以及人才在企业经营管理、核心技术研发、解决关键技术、缴纳个税额度等方面的业绩贡献作为主要评价内容,积极推动重点产业人才参加人才分类认定。获评人才可按人才政策3.0相关内容享受住房补贴、子女就学、家属安置、就医出行等优惠政策。

2.激励企业自主培养人才。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职称自主评审授权,相关企业可按自身需求,在不低于国家和省评审标准的前提下,自行制定副高级以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标准,按照授权自行组建评审委员会,自行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3. 支持企业申报人才项目。以人才资金项目助力企业提升人才培养能力、支持企业人才创新创业,组织企业申报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人才基地项目等人才开发项目。

 

咨询科室:州人社局专技处

咨询电话:0433-2879079

六、《延边州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

 

1.我州用人单位有哪招聘渠道?

  可登陆“96885吉人在线”网站、“96885吉人在线”微信小程序、“就在延边”微信小程序发布用工信息;线下可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公益招聘会。

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或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劳动者入职时,用人单位必须要安排入职体检吗?

  并非所有劳动者都必须安排体检,但建议进行入职体检,一方面可以了解劳动者的基本身体状态,另一方面可以判断与所任岗位是否匹配。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对特殊岗位和特定群体有体检义务,比如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未成年工等人群。并非所有劳动者都必须进行入职体检。

6.用人单位可以与寒暑假打工的在校大学生建立劳务关系吗?

  可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建议单位与大学生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7.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8.劳动者应聘时有哪些知情权?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向劳动者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当然,用人单位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9.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送录用通知书后,可以撤回吗?

  基于契约精神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可以随意撤回,当然在录用通知到达劳动者前可以撤回。录用通知属于要约,按照《民法典》第47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可以撤销:(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10.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一致时,如何适用?

  对适用规则双方有明确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后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优先;劳动合同未进行约定的,可以适用录用通知书。

11.用人单位可以收集或采集劳动者的详细个人信息(如指纹、虹膜等)吗?

  用人单位因用工管理需要,可以采集劳动者信息。采集信息时应征得劳动者同意,避免侵犯员工隐私。用人单位在采集劳动者信息时应当注意保护劳动者的个人信息。

12.用人单位在各地设立的分公司是否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取得用人单位的委托授权。

13.可以先签订试用期合同再签订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先签订试用期合同再签订劳动合同,该两份合同视为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4.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延长试用期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5.试用期内是否可以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不可以。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试用期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员工即享有各项社会保险。

16.用人单位某岗位短期用工,仅与其订立了两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何约定试用期?

  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7.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服务期尚未到期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但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续延至服务期满;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8.加班费如何计算?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另行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19.未经批准自愿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吗?

  《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20.劳动者与某企业订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能否再与其他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可以。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咨询科室:延边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咨询电话:0433-287911